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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鲁教疫控组字〔2020〕30 号

发布者:
时间:2020-04-30

各市教育(教体)局,各高等学校: 为统筹做好我省学校疫情防控和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, 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我厅制定了《山东省中小学 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》和《山东省高等学校 2020 年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各地各校要按照本指南要求,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进一步完 善开学工作方案,细化开学工作要求和流程,严格落实防控措施,安全有序、错时错峰组织好开学返校工作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,采取领导班子 和部门负责人分片联系、包片督导等方式,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 的指导督查。严禁不严不实、搞形式主义、走过场的行为,对出 现问题的,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培训演练、制发“致 学生及家长”书、开设“开学第一课”等方式,教育引导师生员 工及家长全面掌握防控要求、配合做好开学工作,对于不配合开 学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,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。要以适当形式 向社会公布学校开学工作流程和防控要求,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 的理解和支持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 原有印发文件中与本指南要求不一致的,以本指南为准。 附件:1.山东省中小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  2.山东省高等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 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(代章) 2020 年 3 月 20 日 (此文件属内部文件,严禁通过手机、互联网等方式传播使 用和对外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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