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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体育学院学生派出国(境)承诺书

发布者:zgf
时间:2020-12-05

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学校相关规定,我将严格遵从学校规定,并承诺:

    1.出境期间,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活动,维护学校声誉;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同时遵守所在国(地区)的法律法规,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;保证维护学校利益,促进合作。

2.保证完成交流项目所规定的学习或实习计划,并保证按期回校继续学习。未经学校同意,不更改原定的出国(境)计划。保证项目期限内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回国(境)。

3.抵达目的地国家(地区)后,保证及时向学校报告抵达信息,并保持与学校联系。

4.如确因本人原因造成与对方学校的严重冲突,同意停止在外的学习,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。

5.严格按指定日期出入境,不延期滞留,本人承担因延期滞留而带来的一切后果。

6.保证期满回来后按时回学校报到,并向学校提交在外期间书面总结。

7.本人申请参加合作办学项目将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。如违反规定或逾期不归,本人将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万元,如本人拒绝缴纳违约金,学校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承担违约金的缴纳责任。

8.因交流学习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。

9.本人接受学校告知出国(境)后,按照签证申请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保险,在外期间个人安全等一切由本人负责。

承诺人身份证号:

学号:

承诺人签名:         (手印)

承诺人(手印)山东体育学院担保人(手印)

山东体育学院学生公派出国(境)承诺书

担保人声明

本人(姓名),系(工作单位),(职务或职称),与承诺人的关系是:。我愿意为

担保,如承诺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我愿以5万元承担相应责任。

担保人身份证号:担保人签名:(手印)

学院审核人签名(盖章)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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